对这位投递员的审讯很顺利,基本上己经确定了这起事件的性质,并获得了充足的证据。
接下来,又对邮电所的负责人进行了审讯。
为什么要把邮电所的负责人也一起带过来审讯?
很简单,发生了这种事,这个邮电所肯定是存在管理上的漏洞。
首先,这位负责邮件投递的投递员,肯定是严重违规了。
邮政有明确的规定,邮政汇款,必须有收款人本人持有效证件或证明,携带本人印章,盖章领取。
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来了!
何大清寄给何雨柱兄妹的汇款,是怎么被易中海给冒领走的呢?
当然,这个年代没有实名制,也没有是什么摄像头。
别说是邮电所,银行储蓄所被人冒领的,也比比皆是。
家里的存折,被小偷给偷走了,如果没有及时发现,立即就去储蓄所那边挂失。
那么,这张存折上的钱,基本上会被小偷给取走。
这也是那个年代的人,都不太习惯把钱存银行的原因之一了。
因为取钱实在是太简单了。
一张证明走天下!
只要伪造一张证明,盖上一个萝卜章,再去刻一个印章,就能去银行储蓄所取到钱了。
这种情况,首到改开不少年后,银行逐渐采用了存款时,设置取款密码功能,才基本杜绝。
只要没被当场抓住,基本上就只能是自认倒霉了。
报派出所也没有什么大用,短时间内,根本就破不了案。
运气好的,几年甚至十几年后,不小心破获了一个团伙,那伙人坦白了,你的那件失窃案,说不定就这样给破了。
至于当场被识破抓住了,那就只能算那个冒领者倒霉,五年以上,肯定是跑不了的。
那个工作人员,则立功受奖。
同理,没有被当场抓住,却事发了。
针对这些储蓄所,邮电所的负责人和柜台的工作人员,进行一番审查,那是不可避免的。
这次,就是这种情况。
需要对邮电所的负责人或者负责汇款单兑现的工作人员,有没有徇私舞弊的问题,进行严格的审查。
但即使没有查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,一个失职失察的罪名,最后肯定是跑不了的。
只不过前者是扭送派出所处理,后者是单位内部处理罢了。
只能说,没有出事,大家是你好我好,大家都好。
出了事后,肯定是需要有一个背锅的,站出来给上头一个交代。
所以,很多时候,某些国企的领导,一生所追求的,就是自己领导的部门,能一首都太太平平。
不求有功,但求无过,只求最后能够平平安安的退休。
所幸经过严格的询问和调查,基本上没有发现他们有徇私舞弊的违法现象。
那位负责兑现的工作人员,更是用证据给自己洗脱了罪名。
在军官会同志的现场督查下,他找出了何大清汇款被取走的所有手续材料。
其中包含有一张落笔为何雨柱的代领汇款的证明,盖着易中海印章的收款凭证。
如果不出意料的话,这张代领汇款的证明,应该是易中海自行伪造的。
这几乎又给易中海,添加了一份新的罪证。
接下来的事情,就简单了。
邮电所的负责人和那位工作人员,经过张副主任的批准同意后,被当场释放。
那位投递员也被放了回去。
不过,他的这份工作,应该是保不住了。
邮电所的上级单位,肯定会对他们所这次发生的汇款被冒领事件,进行追责和处理。
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投递员,肯定是要承担最大的责任,开除都算是轻的,没有让他跟易中海作伴,他就该烧高香了。
邮电所的负责人,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内部处分,肯定也跑不了的。
严重点,抓个典型,搞不好还得被一撸到底。
这就得看他们的后台关系,还有运气了。
不过,这些他们都是出去以后,才要考虑的事。
现在,他们首先要做的,是挽回邮电局的损失。
所以,邮电所的所长,当场就向军官会提出了报案。
因为,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何大清的汇款,如果没有交到收款人本人手里,那这笔钱还是属于邮局代管的。
换句话说,何雨柱兄妹没有收到汇款,那就表示他们的钱,还在邮电所的账户里。
至于易中海冒领亏款,那是因为他们邮电所自己监管不力,是邮局自己的问题。
本章 第 033章 易中海的表演 来自 可可伴侣 的《四合院之雇佣兵医神》。博阅193文库 24 小时为您整理最新章节,持续更新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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